當我們激活一個簡單的編輯命令(例如“複製”)時,Autocad會將光標轉換為一個名為“選擇框”的小框,我們已經在第2章中談到過。使用該光標選擇對象就像指出光標一樣簡單。形成它的行,然後單擊。 如果要向選擇中添加對象,只需指出並再次單擊它,命令行窗口就會顯示已選擇了多少個對象。 如果由於某種原因我們將錯誤的對象添加到了選擇中,並且我們不想再次開始選擇,那麼我們必須指出它,按“ Shift”鍵並單擊,將其從選擇中刪除,區別它的虛線消失了。 一旦按下“ ENTER”,因此對象的選擇結束,將繼續執行編輯命令,這將貫穿本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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